參考資料

優化「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措施

​二○二四年《施政報告》宣布,由二○二四年十月十六日起,「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新計劃」)容許申請人投資住宅物業,該單一物業成交價須為5,000萬港元或以上,而房地產(包括所有住宅及非住宅物業)的投資獲計入符合最低投資門檻的要求的總投資上限為1,000萬港元。

投資推廣署已更新「新計劃」的規則及相關申請文件。詳情請參閱「新計劃」網站(www.newcies.gov.hk/zh-hk/resources/scheme-rules-and-documents)。

有關於二○二五年三月一日起透過申請人全資擁有合資格私人公司的投資可計入合資格投資金額內的細節,投資推廣署將會稍後公布。

如欲進一步了解「新計劃」的申請資格及有關詳情,請瀏覽「新計劃」網站(www.newcies.gov.hk/zh-hk)。如有查詢,請致電查詢熱線3904 3001或電郵至newcies@investhk.gov.hk

 
2024年10月16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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