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措施
二○二四年《施政报告》宣布,由二○二四年十月十六日起,「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新计划」)容许申请人投资住宅物业,该单一物业成交价须为5,000万港元或以上,而房地产(包括所有住宅及非住宅物业)的投资获计入符合最低投资门槛的要求的总投资上限为1,000万港元。
投资推广署已更新「新计划」的规则及相关申请文件。详情请参阅「新计划」网站(www.newcies.gov.hk/zh-hk/resources/scheme-rules-and-documents)。
有关于二○二五年三月一日起透过申请人全资拥有合资格私人公司的投资可计入合资格投资金额内的细节,投资推广署将会稍后公布。
如欲进一步了解「新计划」的申请资格及有关详情,请浏览「新计划」网站(www.newcies.gov.hk/zh-hk)。如有查询,请致电查询热线3904 3001或电邮至newcies@investhk.gov.hk。
完
2024年10月16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