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现可浏览计划规则及文件,并经超链接,连接至GovHK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以提交净资产审查及投资规定审查的网上申请表格。
申请人提交网上申请的主要步骤如下:
- 开始填写新表格;
- 填写资料及上载网上申请的所需文件;
- 提交网上申请表格及提供电邮地址以接收网上申请系统的确认通知书;
- 列印/下载已提交表格;
- 记录确认通知书的参考编号,方便日后通讯;及
- 于提交网上申请表格后的七个公历日内邮寄或亲身递交其他证明文件至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地址: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15楼),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十二时半及下午一时半至下午五时正(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经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的文件 | 于网上申请后邮寄或亲身递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 |
净资产审查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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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规定审查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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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履行规定文件的签发日期与申请人提交净资产审查申请的日期不得相隔超过14个公历日。
2 履行规定文件的签发日期与申请人提交投资规定审查申请的日期不得相隔超过14个公历日。
履行规定文件及其所夹附的净资产报表/获许投资资产报表必须是正本,并由申请人于报表上的每一页签署作实。就报表所列的各类别资产/获许投资资产而提交检查的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必须是正本,或由申请人核证为真确的影印本(即每份证明文件的首页及尾页均需由申请人签署)。
当收到净资产审查申请的所有证明文件后,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会为申请人编配申请编号,并将载有申请编号的申请认收电邮发送给申请人。申请人在提交投资规定审查的网上申请表格时,可输入此申请编号,或净资产审查网上申请的确认通知书上的参考编号。
有关网上申请系统的常见问题,请按此 。如对申请有任何查询,欢迎联络我们。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15楼
电话: (852) 3904 3001
电邮: newcies@investhk.gov.hk
网站: www.newcies.gov.hk